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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醉驾无牌三轮车 涉嫌风险驾驭罪被处分
发布日期: 2025-11-06 作者: 新闻中心
本报讯 (记者 曹永亮 通讯员 崔雪娇) 近来,汾阳一男人因醉驾无牌三轮车涉嫌风险驾驭罪被处分。
2020年12月11日,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泉中队民警在韩石线执勤巡查时,发现一名驾驭无牌农用三轮车的男人,目光躲躲闪闪,驾驭速度很慢,立即对其阻拦查看。在和驾驭员张某交流时,民警发现其嘴里散发着酒气,因其拒不合作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民警遂将其带至医院抽血,送平遥县司法辨别断定中心判定。
经判定,张某血样中的酒精含量为86.37mg/100ml,张某对判定成果有贰言请求从头判定,经山西光大司法判定所从头判定成果为84.49mg/100ml,属醉酒后驾驭机动车,涉嫌风险驾驭罪。
现在,该大队对张某无牌、醉酒后驾驭三轮车的行为依法作出撤消机动车驾驭证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严峻处分。
汾阳交警提示广阔驾驭人:三轮车归于机动车,酒后或醉酒驾驭三轮车会形成很严重的结果,对自己和别人的安全担任,请广阔驾驭人时间都要紧记:驾车不是儿戏,酒后不妥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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