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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岁女娃坠入排风道身亡

发布日期: 2024-04-02 作者: 工程案例

  半年多前,7岁女孩萱萱(小名)随奶奶到四川内江城区的亲戚家串门,与亲戚家两小孩到楼顶平台玩耍时,坠入排风道不幸身亡。事后,萱萱的父母与社区物业就责任划分协商不成,便提起诉讼向物业索赔97.6万余元。

  一审中,法院认定萱萱父母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70%的主要责任,物业在管理上存在过错,承担30%的次要赔偿相应的责任,并由此作出判决:物业除已经支付的2.8万元丧葬费外,还应赔偿萱萱父母24.4万余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均不服并提起上诉。昨日,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了双方的上诉,维持原判。

  事发后,萱萱的父母认为物业应承担全部责任,但社区物业表示尽到了管理责任。协商无果后,萱萱父母提起诉讼,主张物业承担全部责任,并索赔97.6万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萱萱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系法定监护人,有保护萱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法定义务。在萱萱外出期间,监护人应充分履行监护责任,但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同时,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内公共区域及物业设施、设备具备了管理职责。涉事消防排风管系玻纤板制作,承受力较差,直接长期暴露在室外,存在老化现象,具有潜在安全风险隐患,物业公司虽在排风管旁墙面张贴有“危险”“禁止攀爬”字样标语,但不足以排除安全风险隐患。物业既没有采取对应安全保障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也没有加强日常巡查,以及时有效地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因此,物业在管理上存在的过错,与萱萱坠亡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应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2022年12月12日,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在酌情认定萱萱父母、成都忠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承担70%和30%的责任后,一审判决物业公司除已支付的2.8万元丧葬费外,还应赔偿萱萱父母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24.4万余元。

  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物业作为小区管理者,对小区负有管理的责任和义务,排风管属公共设施,是物业管理范围,物业未及时清洗整理堆放在排风管旁的瓷砖等杂物,也没有在排风管周围安装阻止人员接近的保护措施,对排风管疏于管理,导致排风管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对此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法院同时认为,监护人未尽监护职责,对萱萱及其小伙伴外出玩耍的情况毫不知情,缺乏对萱萱的安全教育以及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过错,应减轻忠信物业公司的责任。因此,一审依据双方过错程度,酌定物业承担30%的责任并无不当。